夏港街低值资源回收中心日常运行服务项目 征集(招标)公告
夏港街低值资源回收中心日常运行服务项目
征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征集(招标)项目夏港街低值资源回收中心日常运行服务项目,招标人为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夏港街道办事处,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国内有服务能力的企业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内容:广州市黄埔区夏港低值资源回收中心位于广州市黄埔区夏港街道墩头基社区西基,实行垃圾拆解分拣回收,助力垃圾清运减量化、资源化,招标人面向全社会购买低值资源回收中心日常运行服务项目,主要负责夏港街辖内大件垃圾清运拆解、有害垃圾收运以及玻璃回收等工作。(详见用户需求书)
2.2项目地点: 广州市黄埔区夏港街道辖区
2.3最高投标限价:48万元
2.4服务期限:2020年7月1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止,共计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
3.2关于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征集(招标)文件。
4.公告时间及获取征集(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4.1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 6 月 17 日至2020年 6 月 23 日。
4.2获取征集(招标)文件时间:2020 年 6 月 17 日至 2020 年 6 月 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4.3获取征集(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白云区黄边北路575号4楼。
4.4获取征集(招标)文件方式:购买。
4.5征集(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4.6投标单位凭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购买征集(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提供)。
(2)投标人授权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0年 6 月 24 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为广州市白云区黄边北路575号4楼标室一。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5.3 未按照征集(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5.4投标人代表未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代表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不需提供)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和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夏港街道办事处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东园三街1号
联 系 人:魏先生
电 话:020-89854423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盛园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黄边北路575号4楼
联 系 人:冯小姐
电 话:020-83822232
2020年6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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