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湿地一期南区绿化升级改造苗木采购及种植养护项目采购公告
广州盛园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和园林绿化局的委托,对海珠湿地一期南区绿化升级改造苗木采购及种植养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有关事项如下:
1、采购项目编号:SYZFCG-[2015]036。
2、采购项目名称:海珠湿地一期南区绿化升级改造苗木采购及种植养护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9999(其他服务类)。
5、服务期限:1年。
6、采购预算:2175.176176万元。
7、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项目实施地点包括新滘路、湿地一期、石榴岗河两岸地区,中标人须根据采购人种植的位置及要求,按照苗木品种及数量清单提供种植和养护服务,同时配合现场景观实际采购配套设施及其他苗木品种进行搭配种植和设置,并按采购人制订标准进行考核,按照市区创建文明城市要求绿化苗木种植及养护服务工作。
8、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提供本国服务的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没有处于被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或者近三年没有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者无其他违法行为等不良行为;
(3)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和投标申请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4)投标人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采购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投标人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完成单位信息注册)。
投标人凭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对)购买采购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证明文件复印件;
(2)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资质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人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通知》)。
9、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2月09日起至2015年12月28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盛园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平五马路8号之二3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0、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9日(星期二)上午9:30。
1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平五马路8号之二2楼01开标室。
12、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12月29日(星期二)上午9:30。
13、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平五马路8号之二2楼01开标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江工 |
采购人联系人: 伍工 |
电话:020-83822232 |
电话:020-89886217 |
传真:020-83822232 |
传真:020-89886217 |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陵园西路8号202房 |
联系地址:新港中路472号 |
邮编:510055 |
邮编:510220 |
开户银行:工行广州陵园西路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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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3602013609200130947 |
广州盛园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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