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花组合示范应用研究基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根据穗发改[2016]597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备招标所需图纸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市花木公司现对野花组合示范应用研究基地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野花组合示范应用研究基地建设项目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花木公司
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020- 37597415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盛园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崔小姐 联系电话:020-83822232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投诉电话:020-83865773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 四、项目概况:建设80亩露地野花栽培地及相关道路、排水渠、喷灌设施等,建设种子保存室、30亩野花试验温室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750万元。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建设80亩露地野花栽培地及相关道路、排水渠、喷灌设施等,建设种子保存室、30亩野花试验温室及相关配套设施。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招标控制价:484.330579 万元。
4、项目编号: JG2016-8192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自筹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6年11 月04  日00  时00  分至2016年 11月10  日 23时 59分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6年11  月04   日 至 2016 年11  月10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注: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
招标文件发售金额: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6年 11月24 日14 时 00分,截止时间:2016年11  月 24日 14时 15分。
2. 开标时间:2016年11  月24  日14   时15  分。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在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内,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 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进行报名(需带原件进行现场核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必须含有温室工程相关内容)。
2、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4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报名费须在投标截止前完成缴纳。
3.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准,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记录状态为锁定或暂停的,其投标文件由评审委员会作废标处理。
十、资格审查方式: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纸质化资格审查。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 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4、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叁级或以上级别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且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必须含有温室工程相关内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具有温室或温棚工程施工安装经营范围;
(2) 具有农业机械、农用薄膜等温室主要材料的批发或销售经营范围。
5、①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②具备符合穗建筑[2010]915号文规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信息公开证明》可不取库,提供纸质文件即可。
6、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7、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注:(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企业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含有温室工程相关内容的一方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网站同时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N+4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N+2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 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工程根据《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设立的通知》(穗建筑[2010]564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花木公司
联系电话:020-37597415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水荫路102号之一。
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就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依法向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署名投诉。
十七、本公告(包括修改、补充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网站和其他法定媒体同时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YLZB2013-001-2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九、本项目为非电子资审和评标,所有投标文件内容均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纸质文件及电子文件。
二十、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图纸。
二十一、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人:广州市花木公司
招标代理:广州盛园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 十一 月 三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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