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维计划-节日公园粉饰、摆花费用
广州盛园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的委托,对城维计划-节日公园粉饰、摆花费用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编号:SYZFCG-[2017]060
二、采购项目名称:城维计划-节日公园粉饰、摆花费用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293.0000
四、服务年限:1年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负责局属各公园(广州动物园、越秀公园、流花湖公园、中山纪念堂、黄花岗公园、珠江公园、市儿童公园)重要节假日以及其他重要活动的粉饰和花卉摆放。
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含每次节日摆花完成后的养护期1.5个月)。
3、本次采购服务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合格的报价人应对全部采购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报价。
4、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6、采购项目编号:440100-201707-100688-0016
六、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提供本国服务的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等相关业务; (3)、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专业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4)、没有处于被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或者近三年没有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者无其他违法行为等不良行为;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6)、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和投标申请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 报名需由投标单位凭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对)购买采购文件:(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证明文件复印件、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报名时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6)投标人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通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07-06至2017-07-25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盛园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平五马路8号之二3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07-26 0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平五马路8号之二2楼01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7-07-26 09:30。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平五马路8号之二2楼01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07-06至2017-07-12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 |
采购人: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34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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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小姐 |
联系电话:020-838659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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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83830239 |
邮编:510060 |
(二) |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盛园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陵园西路8号202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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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崔明珠 |
联系电话:020-83822232 |
|
传真:83822232 |
邮编:510055 |
(三) |
采购项目联系人:江娜 |
联系电话:020-83822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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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广州盛园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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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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