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公园管养项目管理服务(2023-2025年)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SYZFCG2023016
(二)项目名称:南沙区公园管养项目管理服务(2023-2025年)
(三)预算金额:828,873.76元
(四)最高限价:828,873.76元
(五)采购品目:C11040000(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六)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主要内容:为采购人提供对各区属公园的监理、养护单位招投标管理、养护项目管理、档案管理、结算初审等服务,代采购人对项目进行投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风险、组织协调、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服务期3年(具体内容详见采购人需求书)。
2、项目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3、本项目实施现场的实际情况及交通运输情况,由投标人自行勘察。
4、本次采购服务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合格的投标人应对全部采购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报价。
5、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七)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3年,具体以各个公园管养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南沙区公园管养项目管理服务(2023-2025年)):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 联企业〔2011〕300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中小企业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三)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南沙区公园管养项目管理服务(2023-2025年)):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已按规定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1日,
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白云区黄边北路575号四楼。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供应商在上述时间地点到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0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白云区黄边北路575号四楼(标室一)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公示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要求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第二十二条所提条件)。
(二)投标人凭以下相关证明材料购买采购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提供);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如需要邮寄,须另交纳60元作为特快专递邮寄费用,款到即发(投标人自行承担因邮寄导致的后果)。
(三)购买了采购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开标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四)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与招标网、广州盛园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网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凤凰大道1号E栋3楼
采购人联系人:赵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电话:020-39053113
(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盛园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黄边北路575号四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86213105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 话:020-86213105
广州盛园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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