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疫监管、检疫复检、检疫执法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检测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州盛园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接受合格的国内供应商递交密封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简要采购内容
(一)项目名称:检疫监管、检疫复检、检疫执法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检测技术服务
(二)项目编号:SYNC-[2024]003
(三)项目类别:服务类
(四)品目类别:C19000000 专业技术服务
(五)采购预算:506300.00元
(六)最高限价:506300.00元
(七)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协助采购人对越秀、海珠、荔湾3区涉苗涉木企业(个人)、市辖区内国外引种试种苗圃进行检疫监管,对调入我市越秀、荔湾、海珠3区的苗木、花卉和木材(特别是松木)进行检疫复检抽查,指导全市各区做好从外地调入的苗木、花卉、松木检疫复检的技术指导;协助采购人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开展检疫执法专项行动时进行检疫现场调查和技术支持,防止检疫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输入输出;对检疫监管、检疫复检、检疫执法、“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和国外引种试种苗圃巡查提供技术支持,上述现场调查检测,均需对异常情况进行取样、保存和鉴定,并出具调查检测鉴定报告。(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采购人需求书)
2.项目地点:广州市荔湾、越秀、海珠区,以及采购人需要开展检疫监管、检疫复检、检疫执法、“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和国外引种试种苗圃检疫监管的广州市其他区域。
3.本次采购服务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合格的供应商应对全部采购服务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或货物响应。
4.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八)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依据《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二)供应商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的格式1。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将自动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查询)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提供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自查承诺函(格式4)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8日,
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白云区黄边北路575号四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024年3月12日9点45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白云区黄边北路575号四楼标室一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购买本磋商文件供应商的报价。
(二)供应商凭以下相关证明材料购买磋商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提供);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如需要邮寄,须另交纳60元作为特快专递邮寄费用,款到即发(供应商自行承担因邮寄导致的后果)。
(三)购买了磋商文件,而不参加响应的供应商,请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四)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广州盛园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网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林业生物防治检疫和渔业保护区管理中心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48号
采购人联系人:敖宇
采购人联系人电话:020-83880904
(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盛园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黄边北路575号四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86213105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20-86213105
广州盛园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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